关于中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做好2025年全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中宁县自然资源局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完成了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损毁土地调查工作,确认辖区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损毁土地345处(详见附件),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告期不少于三十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社会各界对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发现信息不符、遗漏或错报的,请及时向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规定复核处理。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朱学荣 联系电话:0955-564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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