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 公示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2号)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请、乡镇(社区)初审、县就创中心复审,宋真文等250人符合安置条件,拟予以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955-5693039)。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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