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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公告
时间:2025-04-02 来源:中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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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便于市场主体反映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问题,现向社会公布我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范围

行政许可中存在以下情形的:

1.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

2.行政许可中乱收费的;

3.其他违反行政许可相关规定的。

(二)行政检查中存在以下情形的:

1.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

2.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乱检查的;

3.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

4.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任性检查的;

5.逐利检查,接受被检查企业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

6.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

7.任性处罚企业,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的;

8.下达检查指标,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的;

9.变相检查,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的;

10.其他违反行政检查相关规定的。

(三)行政处罚中存在以下情形的:

1.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自由裁量权滥用的;

2.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

3.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乱罚款的

4.其他违反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的。

(四)行政强制中存在以下情形的:

1.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的;

2.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

3.其他违反行政强制相关规定情形的。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以下情形的:

1.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超越权限与上位法和国家方针政策抵触

2.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的;

3.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表彰、考核等活动的;

4.其他违反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的。

(六)其他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

1.未及时进行失信修复的

2.粗暴执法、态度蛮横,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的;

3.与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相违背、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

、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955-5619660(法定工作日)

投诉举报邮箱:znxfzb@126.com

投诉举报地址:中宁县司法局二楼法制室


  

    中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20254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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