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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宁夏金鼎烜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的公告
时间:2024-09-05 来源:中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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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宁夏金鼎烜商贸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卫字640521004977号,法定代表人:罗兴隆)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宁夏金鼎烜商贸有限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责令宁夏金鼎烜商贸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和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撤销宁夏金鼎烜商贸有限公司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宁夏长宏昌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卫字640521004394号,法定代表人:丁忠元)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宁夏长宏昌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责令宁夏长宏昌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和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撤销宁夏长宏昌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特此公告。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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