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用水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现对宁夏聚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6个单位的取水许可证注销,并予以公告。请各取用水单位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用水,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中宁县水务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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