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为加快推进中宁枸杞5000亩高端锁鲜枸杞及生态枸杞红茶产业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区用地范围内所有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鸣沙镇薛营村至小盐池滩公路(福银高速至定武高速段)两侧,具体范围北至福银高速,西至双阴洞沟,南至定武高速,东至红柳沟以西500米。
二、迁坟期限及地点
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6日,可就近迁移至中宁县卧龙岗陵园指定区域。
三、迁坟补偿标准
单葬坟每座补偿1500元,并葬每座补偿2500元。
四、其他事项
各被迁坟主亲属主动联系鸣沙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955-5720021)进行申报登记。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申请认定的视为无主坟墓,鸣沙镇将会同民政部门统一进行迁移处理。
特此公告。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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