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248号)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奖补的通知》(卫人社发〔2021〕150号)文件精神,通过企业申报,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及民政局联审,现将中宁县2023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拟发放人员(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来信请寄: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955-5021639,接受电话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附件: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第一批).pdf
3.用人单位吸纳“三类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第一批).pdf
6.用人单位吸纳1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一次性补贴花名册(第一批).pdf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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