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宁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项目验收结果及补助资金兑付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 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4号)及《宁夏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林下经济产业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宁林产发[2023]7号)精神,重点围绕林下种养殖、森林景观利用等进行扶持,根据各公司、企业、合作社及个人上报的《2023年度自治区林下经济产业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区林业和草原局批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3]110号)。为了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专款专用,2023年10月邀请了发改、财政、乡镇、实施单位共同现场实地进行了核查验收,各个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均已完成了项目的建设内容,实际完成符合拟兑付补助条件的27家单位企业及个人总金额194万元,其中:林下种植1400亩14万元、林下养殖鸡鸭鹅17.58万只52.74万元、林下养蜂1726箱17.26万元、森林景观利用100万元、以奖代补10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中宁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扶持项目验收资金补助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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