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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时间:2023-10-17 来源: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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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行政执法人员

序号

姓名

执法单位

执法证号

执法岗位

1

严立宁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12

综合执法

2

曹文杰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02

综合执法

3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14

行政审批

4

孙学向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13

法制审核

5

赵燕游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15

行政审批

6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07

行政审批

7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17

法制审核

8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08

综合执法

9

石倩倩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10

综合执法

10

李艳艳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16

综合执法

11

张彦平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04

综合执法

12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0052121006

综合执法

三、行政执法职权

根据国家和文化旅游广电行业法律法规规章,集中行使文化旅游广电领域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

四、行政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五、行政执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六、救济渠道

1.监督电话:0955-5021892

2.当事人对本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3.在本局作出具体行政执法决定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4.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决定60日内向中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中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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