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云桦(中宁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明阳中宁喊叫水200MWp光伏复合项目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临时占用中宁县喊叫水乡周马庄子村境内面积为0.4304公顷(6.46亩)的集体土地。四址范围东至光伏项目区,南至生产路,西至光伏项目区,北至光伏项目区。其中临时办公区占地面积为0.1671公顷(2.51亩);材料堆场占地面积为0.2633公顷(3.95亩)。地类为天然牧草地0.4304公顷(6.46亩)。用于明阳中宁喊叫水200MWp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用途为临时办公区和材料堆场。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5个月。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所批用地必须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禁止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出租、转让、抵押;如因县级以上重大项目及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公司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四、临时用地范围,以土地复垦报告书中的勘测定界图为准,不得超占。
五、土地复垦保证金由我局监督银行核收;工程结束后,临时用地由你公司按照复垦方案具体负责实施复垦,经我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六、若该临时用地到期后你公司拒不复垦或复垦验收不合格,我局有权使用该地块的土地复垦保证金进行复垦,同时对你公司进行处罚,你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
附件:
明阳中宁喊叫水200MWp光伏复合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pdf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