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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时间:2023-07-12 来源:中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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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良好的交通环境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宁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全县范围内的109国道、338国道、308省道、310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    

二、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1.重点集中打击黑水车、黑渣土车无牌无证上路、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机动车乱停乱放;

3.酒驾、醉驾、超载、超员;

4.大中型货车私自改装改型、加装高栏、渣土车不按规定遮盖篷布等;

5.低速载货汽车、农用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等违法载人行为;

6.摩托车电动车多人骑乘、不戴头盔、飙车等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整治期间对各类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处,一律从严处罚,对机动车该报废的报废,对驾驶员该拘留的拘留,同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2.通报所在单位或部门;

3.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行政处罚;涉嫌醉酒驾驶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听劝阻,阻碍执行公务,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购买手续齐全的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不驾驶报废车辆(黑水车)上路,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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