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良好的交通环境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宁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全县范围内的109国道、338国道、308省道、310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
二、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1.重点集中打击黑水车、黑渣土车无牌无证上路、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机动车乱停乱放;
3.酒驾、醉驾、超载、超员;
4.大中型货车私自改装改型、加装高栏、渣土车不按规定遮盖篷布等;
5.低速载货汽车、农用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等违法载人行为;
6.摩托车电动车多人骑乘、不戴头盔、飙车等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整治期间对各类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处,一律从严处罚,对机动车该报废的报废,对驾驶员该拘留的拘留,同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2.通报所在单位或部门;
3.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行政处罚;涉嫌醉酒驾驶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听劝阻,阻碍执行公务,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购买手续齐全的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不驾驶报废车辆(黑水车)上路,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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