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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宁县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23 来源: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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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和《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做好中宁县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减少化肥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重点,集成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等技术模式,开展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行动,全面推进有机肥资源还田利用,促进全县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示范区1.29万亩,其中,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区4个,累计示范面积2000亩,核心示范区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2项,累计宣传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50人次。通过试验示范带动全县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示范区土壤理化性状改善明显,耕地地力明显提升。

三、实施内容

(一)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以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重点,优选配合度高、示范带头作用强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组织,打造一批田间管理水平高、技术集成好的标准化示范园区。全县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示范区1.29万亩,其中,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区4个,累计示范面积2000亩,粮食作物单个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少于500亩。在有机肥使用前后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做好各种技术模式、不同土壤类型、不同肥力水平有机肥应用调查和效果评价。在示范区醒目位置树立有机肥应用示范标识牌,展示不同作物和不同区域主要有机肥应用集成技术,增强其示范展示和辐射带动效果,使得周边农户看得见、学得着,推动农户施肥方式转变。

(二)商品有机肥及腐熟堆肥的应用。商品有机肥计划采购569.23吨,计划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示范面积3128.2亩,示范区增施商品有机肥150kg/亩,核心示范区增施商品有机肥250kg/亩。腐熟堆肥计划采购2200吨,计划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示范面积9800亩,粮食作物示范区增施腐熟堆肥200kg/亩、蔬菜示范区增施腐熟堆肥300kg/亩,核心示范区增施腐熟堆肥400kg/亩。

(三)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结合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有机肥+一次性施肥技术、有机肥+测土施肥技术、有机肥+成品配方肥施用技术+机械施肥技术等现代施肥技术模式,以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开展种养循环堆肥施用集成技术示范,提高粮食绿色标准化生产水平。

(四)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和效果评价。全县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2项,探索因地因作物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建立适宜本区域主要农作物化肥与有机肥合理施用技术体系。重点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应用效果监测评价;从土壤物理结构、肥力指标、酶活性、微生物多样性变化、粮食产量等方面系统的开展监测评价,为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提供基础支撑。

(五)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室内培训、现场观摩、示范展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县开展宣传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50人次,加强科学施肥舆论引导,宣传普及肥料使用知识,正确认识有机肥作用,引导农民注重化肥有机肥科学施用,自觉保护提升耕地质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做好提炼总结工作。根据示范推广经验、试验研究结果,分区域、分作物从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推广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总结,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和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消纳畜禽粪污资源、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同时加大有机肥应用技术推广力度,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及农户落实好关键技术环节。

四、补贴环节与方式

项目总投资126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区建设的商品有机肥、腐熟堆肥、田间试验、取土化验、宣传培训、标示牌制作、应用效果评价等。

(一)示范区建设。计划资金114万,其中商品有机肥采购37万元,占总资金的29.37%;畜禽粪便腐熟堆肥采购77万元,占总资金的61.11%。主要用于商品有机肥、畜禽粪便腐熟堆肥的采购及拉运至田间地头等费用。

(二)田间试验及应用效果监测。计划资金8万元,占资金6.35%。主要用于种子化肥的采购、土样(植株)采集化验、有机肥检测、劳务用工、机械使用、产量损失、应用效果监测等费用。

(三)宣传培训。计划资金4万元,占资金3.17%。主要用于技术人员及农户培训、宣传资料的印发、资料编制印刷、标识牌制作、车辆租赁、专家指导讲课等费用。

五、有机肥采购要求

(一)商品有机肥采购要求。为确保有机肥应用示范带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肥料化利用,合理解决各类养殖园区、养殖大户及千家万户畜禽养殖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最大程度解决有机肥施用替代化肥用量,商品有机肥采购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宁政办发〔2017〕202号)文件,商品有机肥必须采购宁夏区内以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的肥料产品。商品有机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NY/T 525-2021标准,并取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NY884-2012标准,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二)农业废弃物堆肥要求。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尾菜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经过堆制充分发酵腐熟的堆肥,有机质含量和水分由我县根据实际酌情确定,其他技术指标及堆制要求须符合农业行业标准农业行业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程》(NY/T3442-2019)或自治区地方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程》(DB64/T 871-2013)。承担堆肥的实施主体,必须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场地、翻堆设备等,并具备一定的堆肥发酵技术和经验;严禁直接在农田内、入黄排水沟附近进行堆肥发酵。

六、项目实施进度

1月,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

2月,落实项目示范区建设任务,明确实施地点、规模、内容等;完成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3-5月,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树立标识牌;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

6-9月,做好试验、示范田间管理、调查记载;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10-12 月份,完成试验、示范数据统计分析,做好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及绩效评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中宁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验收等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由中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宣传培训、试验研究等工作。(见附件2)

(二)强化技术支撑。为确保项目发挥实效,中宁县农业农村局组建技术专家指导小组,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方案,在关键农时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指导项目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及农户落实好关键技术环节。

(三)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资金计划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扩大有机肥应用面积。

(四)加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并严格执行肥料登记管理制度,严把有机肥原料关,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有机肥产品质量。要切实加强有机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附件:1.中宁县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任务清单及资金计划表.pdf

          2.中宁县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pdf

          3.中宁县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pdf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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