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宁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中宁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使用分配办法(试行)》,我县拟对余丁乡黄羊村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出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状况 | 出让 年限(年) | 出让总价款(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宁地(J)〔2021〕-2号 | 余丁乡黄羊村: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排水沟、北至跃进渠 | 8234平方米(合12.35亩) | 商服用地(旅游用地) | 0.8-1.0 | ≥30% | ≥15% | 现状 | 40 | 199.27 | 16.1 | 199.27 | 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
宁地(J)〔2021〕-3号 | 余丁乡黄羊村:东至农田、南至太中银铁路、西至农田、北至拟建项目用地及跃进渠 | 59645平方米(合89.47亩) | 商服用地(旅游用地) | 0.4-1.0 | ≥32% | ≥15% | 现状 | 40 | 1443.41 | 16.1 | 1443.419 | 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
宁地(J)〔2021〕-4号 | 余丁乡黄羊村:东、南、西均至农田、北至跃进渠 | 10317平方米(合15.48亩) | 商服用地(旅游用地) | 0.2-1.0 | ≥22% | ≥15% | 现状 | 40 | 249.7 | 16.1 | 249.7
| 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
宁地(J)〔2021〕-5号 | 余丁乡黄羊村:东、南、西均至农田、北至跃进渠 | 294平方米(合0.44亩) | 商服用地(旅游用地) | 1.0-1.4 | ≥60% | ≥15% | 现状 | 40 | 7.12 | 16.1 | 7.12 | 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
宁地(J)〔2021〕-6号 | 余丁乡黄羊村:东、南、西均至农田、北至跃进渠 | 610平方米(合0.92亩) | 商服用地(旅游用地) | 1.0-1.4 | ≥30% | ≥15% | 现状 | 40 | 14.8 | 16.1 | 14.8 | 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
宁地(J)〔2021〕-7号 | 余丁乡黄羊村:东、南、西均至农田、北至跃进渠 | 1879平方米(合2.82亩) | 商服用地(旅游用地) | 0.5-1.0 | ≥27% | ≥15% | 现状 | 40 | 45.5 | 16.1 | 45.5 | 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
宁地(J)〔2021〕-8号 | 余丁乡黄羊村:东、西、北均至农田、南至太中银铁路 | 551平方米(合0.83亩) | 商服用地(旅游用地) | 0.8-1.0 | ≥52% | ≥15% | 现状 | 40 | 13.34 | 16.1 | 13.34 | 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
二、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中宁县自然资源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出让方式
根据《中宁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规划可调整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地的土地。”和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原则上实行公开交易,采用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可以采用协议方式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公开出让方式,进行公开公告出让,公开征集报名单位,若仅有一个竞买人参与竞买,按照公告价格,由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与竞买人签订出让合同。若竞买人为二个或二个以上,则转为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期限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9月10日。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需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于2022年9月8日16:30分缴纳至指定账户。
六、领取出让文件及报名地址、联系人信息
报名地址:中宁县城新区消防大队东侧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董女士 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5-503380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