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辟犯罪线索来源,及时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工作中来,经研究,决定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举报人员进行奖励。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以提前预订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
2.以“投资养老”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
3.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
4.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的诈骗犯罪。
5.以“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
6.以“养老保健”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55-5021874 0955-5797126
2.举报邮箱:znxzfwbgs@163.com、1120432738@qq.com
3.来信地址:中宁县行政中心门口西侧举报箱、中宁县公安局大门东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箱(中宁县滨河东路4号)
三、奖励标准
(一)凡是举报养老诈骗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0至3000元的奖励。
(二)凡是提供养老诈骗犯罪嫌疑人线索,经查证属实,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或破获多起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0至1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有关要求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举报人、举报事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中宁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宁县公安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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