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询问中卫市枸杞商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参与人的通告
为进一步查清中卫市枸杞商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中卫市枸杞商会投资参与人询问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告对象:
请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参与中卫市枸杞商会兑付的投资参与人和未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的投资参与人于正常上班期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到中宁县公安局接警中心登记备案,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
二、注意事项:
1、请投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兑付收据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书面材料;
2、要求投资参与人本人前来登记备案,且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名字与存单的参与人名字须一致;
3、截止2021年3月15日,逾期不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或不配合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的权利,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
联系人:余警官、张警官 联系电话:0955—5029405
中宁县公安局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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