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
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地点和标准
1、缴费时间: 2020年9月-2020年12月31日。
2、缴费地点及方式:农村商业银行中宁县支行营业网点,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便民金融服务点以及ATM机、便民终端、智能发卡机等各类自助机具均可缴费,详情咨询96555。
3、缴费标准:2021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年。
缴费对象 | 一般人员 | 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三级中度残疾人员 |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 |
缴费标准 | 300元/年 | 30元/年 | 64元/年 | 0元/年 |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和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持证明到居住地乡镇街道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核定后,个人不再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医疗待遇。
二、新参保居民参保缴费
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请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学生证明、居住证等有关材料,先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设置的社会保障经办网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在我的宁夏手机APP上自助参保登记后,到农村商业银行中宁县支行及代办点或自助使用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缴费。
三、已参保居民缴费
已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 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直接到农村商业银行中宁县支行及代办点或自助使用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缴费。
四、其他
城乡居民参保后,待遇享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需在每年规定缴费期内连续缴纳下年度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否则会断保。
咨询单位: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电话:0955-5795300
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电话:0955-5027233
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
特此通告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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