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宁县和兴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原宁夏中宁县和兴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已于2020年2月4日立案侦查,为尽快查清宁夏中宁县和兴财务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对宁夏中宁县和兴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融资存款人通告如下:
一、请目前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融资存款人于2020年9月10日前尽快到中宁县公安局接警中心(公安局大门口东侧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注意事项:
1.请融资存款人出门前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登记时保持安全距离、持绿色防疫健康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融资存单原件、复印件,融资存款时刷卡的银行卡、银行卡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书面材料;
2.要求融资存款人本人前来登记备案,且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名字与融资存单上的融资存款人姓名一致;
3.融资存款人如确因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可委托自己的直系亲属持融资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融资存单复印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备案手续;
4.接警中心的作息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5.逾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三、联系人:胡警官、黎警官 联系电话:0955-5030208
中宁县公安局
2020年08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公网安备6405210200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