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中宁县园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状况公示如下:
中宁县园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是经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宁县园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0﹞81号)文件同意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中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地点位于中宁县新材料循环经济区,该项目拟使用林地0.9712公顷(均为临时性用地),均权属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属国有林地。
以上拟使用林地状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14日。在公示期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以上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状况有异议,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县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联系电话:县自然资源局森保站0955-5649963,联系人:马兴忠 13723352677。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