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道路三期工程拟使用林地情况的公示
根据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道路三期工程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道路三期工程经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道路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17]103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地点位于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该项目拟使用中宁县林地面积1.1013公顷(16.5195亩),均为长期使用。
以上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14日。在公示期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以上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状况有异议,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县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联系电话:县自然资源局森保站0955-5649963,联系人:马兴忠 13723352677。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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