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3号整改任务已完成,现对第23号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宁县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3号整改问题:部分企业存在污水违法排放问题。中宁县锦宁巨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污水约300m3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未按照环评要求回用,现暂存于事故应急池中,影响事故应急池正常发挥应急作用;宁夏中澳伟辉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因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不达标被责令停产整改,督察时发现,该企业在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情况下,仍在进行屠宰作业。
牵头(责任)单位:宁夏中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整改措施:
(一)监督中宁县锦宁巨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回用;2020年2月底前完成事故应急池中存水回用,保证事故应急池正常发挥应急作用。
(二)监督中澳伟辉公司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进展,2月底完成设备安装进水投入调试,5月完成验收。整改期间企业对生产废水进行妥善处理,禁止超标排放、乱排乱放。企业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等进行运营管理维护。
(三)加强园区内企业管理,监督企业规范运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
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宁县锦宁巨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厂区污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回用,将事故应急池内约300m³的回用水回用至熔铸车间铸造使用,委托第三方每季度进行回用水的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公示在废水处理站南北两侧门口;按照防晒、防雨、防渗的标准将650m³的事故应急池扩建到1502m³作为事故应急池使用。将事故应急池四周池壁加高2m,尺寸为17m×17m×5.2m,按照防渗要求,池底和池壁内部采用防渗材料进行铺设,内外墙壁采用环氧树脂和环氧地坪漆涂刷两遍。
(二)宁夏中澳伟辉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1.2019年5月,中澳伟辉公司投资149万元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扩建。其中土建工程投资69万元,新增设备维修投资80万元,并委托设备安装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建一座容积为800m³的初级沉淀池,对部分污水设备进行更换维修,现已全部完成。
2.整改期间所产生的废水委托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拉运处理,并签订了污水外运协议。
3.2020年6月与宁夏元创安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对污水处理相关菌种进行培养,并对设备进行调试运行和运营管理维护,确保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4.2020年8月18日由宁夏测衡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对中澳伟辉公司的废水进行连续两天的检测,并对污水进行了评估,检测的各项指标全部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中表3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自接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后,宁夏中宁工业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的监督管理,多次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规范运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水排放稳定达标。
验收情况:
2020年8月13日和8月31日,由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立县战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宁夏中宁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中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宁县农业农村局,分别对照中宁县锦宁巨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中澳伟辉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落实整改措施进行了验收。中宁县锦宁巨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中澳伟辉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整改措施,完成了全部整改事项,具备销号条件,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宁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5-6584876
联系地址:中宁县行政中心
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立县战略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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