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产业扶贫政策文件要求,现就贫困地区养殖肉兔、鸡苗、鹅的补助政策验收细则规定如下:
一、庭院养鸡的验收
(一)验收程序
1.宣传补栏。2019年4月30日前由贫困地区乡镇组织辖区内贫困村积极宣传养殖政策,鼓励有养鸡意愿的建档立卡户积极报名购买鸡苗,同时统计养殖户所需要鸡苗的数量和品种,并且预缴鸡苗费每只13元(鸡苗价格为中标价格,养殖户只缴纳减去补助政策标准每只6元的差价,中标价确定后给养殖户多退少补),由报名户签字确认,汇总全乡所需鸡苗的数量和品种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农业农村局。鸡苗投放后7日内将鸡苗购买费支付给中标单位。
2.组织采购。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上报的数据后,汇总全县鸡苗的需求量,组织公开招标或确定有资质的供货单位准备合格的鸡苗。
3.育雏防疫。在动物疾病控制中心的监督下,供货单位做好育雏鸡苗在35日齡之前所需要强制免疫项目接种工作,同时提出抗体检测申请,经检测抗体水平达标后,并开具产地检疫证,方可投放给养殖户。
4.鸡苗投放及项目验收。蛋鸡苗投放由供货单位将鸡苗运送到所需鸡苗的村,乡镇配合,村委会通知养殖户,在村部集中发放鸡苗,填写鸡苗发放表,由养殖户、供货单位、村委会、乡镇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加盖村委会和供货单位公章,同时将鸡苗发放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局、扶贫办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核对凭证、填写项目验收表。
5.兑现补助政策。蛋鸡苗投放结束后,在中国中宁政务网上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政策补贴的款项兑付给供货单位。
(二)验收内容
为有养殖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提供饲养35日龄以上的鸡苗,每只补助6元,每户饲养量不低于30只,享受补助的数量最高不超过50只。
(三)验收标准
1.贫困地区贫困村的建档立卡户才能享受蛋鸡苗补助政策,且每户购买数量不低于30只,最高不超过50只。
2.统一提供的鸡苗品种为蛋鸡或肉杂鸡。
3.鸡苗投放给养殖户后的养殖风险由养殖户自己承担。
4.大战场镇长山湖村、太阳梁渠口插花移民点同样享受补助政策。
二、肉兔养殖、特种养殖的验收
(一)验收程序
1.宣传补栏。贫困地区乡镇组织辖区内贫困村积极宣传养殖政策,鼓励有养殖肉兔和肉鹅意愿的农户积极补栏种兔、种鹅,进行养殖,实事求是地做好统计工作。要求养殖户在购买种兔、种鹅时索要购买凭证或签订供种合同,购买时主要以村、乡镇集中组织或者由养殖户自己购买。
2.监督核查。乡镇指定专人于每月25日前入户核查种兔、种鹅数量,作为日常监管核查的凭据,并将每月种兔、种鹅花户核查统计表上报农业农村局,要求花户核查统计报表数据真实、准确,不得瞒报或虚报。
3.乡级验收。最迟于2019年10月底前由乡镇挨村逐户进行乡级验收,填写乡级验收表,由验收人员和养殖户共同签字确认,乡级验收完成后,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4.县级验收。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的验收报告后,组织县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依据各贫困乡镇拟兑付资金养殖户的花名册进行县级验收,验收时现场核查种兔、种鹅数量,查验购置凭证,并填写县级验收表,验收人员、养殖户签字确认。县级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结果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按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乡镇,由乡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给合作社或农户。
(二)验收内容
1.新增肉兔养殖补助政策。支持合作社、农户发展肉兔规模养殖,购买种兔每组(3母1公)补助200元,合作社补助不超过200组,农户补助不超过10组,且只享受一次补助。
2.新增特种养殖补助政策。以家庭养殖肉鹅的,规模达到50只以上的,每只种鹅补助50元,补助不超过200只;以合作社养殖肉鹅的,规模到达2500只以上,每只种鹅补助50元,补助不超过5000只。
(三)验收标准
1.养殖户提供购买种兔凭证(付款凭证或购买合同等),每组种兔按照3母1公、种兔体重达到1.5公斤以上的成年繁殖兔。
2.种鹅需体重达到3公斤以上用于繁殖后代的种鹅,公母比例按1:5-7计算,公母种鹅均享受补助政策;既将淘汰的产蛋鹅、用于育肥的鹅不享受补助政策。养殖户提供给自己供种鹅单位的营业执照、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和供货单位提供的本批次种鹅证明材料。
3.大战场镇长山湖村、太阳梁渠口插花移民点同样享受补助政策。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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