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1日至3月22日,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就《中宁县殡葬服务收费和城市公益性公墓销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公墓经营企业、社会各界及群众反馈意见建议10条,其中采纳4条,已吸收到方案中;不予采纳6条,不予采纳情况如下:
一、“跨县域的遗体接运执行市场调节价”。此建议不予采纳,其原因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收费和价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遗体接运费,指在本自治区内将遗体从指定地点运送到存放地点发生的费用。自治区行政区域外的遗体接运执行市场调节价”。
二、“遗体接运起步价设置为600元/具·次,往返超出20公里加收10元/公里”。此建议不予采纳,其原因是:对比区内其他市县遗体接运标准(240—400),我县拟定标准为400元/具·次,处于高位。
三、“城市小区没有电梯的,二层及以上每层加收100元遗体抬运费”。此建议不予采纳,其原因是:二层及以上每层加收100元标准过高,根据遗体抬运实际情况,每层可考虑加收10元。
四、“根据本县实际,重新制定吊唁设施收费标准。50 平米以下的吊唁厅,租赁费设定为 650 元 / 天;50 - 100 平米的吊唁厅,租赁费为 850 元 / 天;100 平米以上的吊唁厅,租赁费为 1000 元 / 天”。此建议不予采纳,其原因是:对比区内其他市县价格过高,我县拟定价格为遗体守灵厅及配套设施设备租赁费:100㎡(含)以下,不得高于280元/间·天;100-200㎡(含),不得高于320元/间·天;200㎡以上,不得高于360元/间·天。家属休息室租赁费:50㎡(含)以下,不得高于200元/间·天;50-80㎡(含),不得高于260元/间·天;80㎡以上,不得高于320元/间·天。
五、“公墓墓位销售价格不应包含墓穴周边护栏石材费用”。此建议不予采纳,其原因是:成本监审中的石材及安装费已包含了墓穴周边护栏石材费用。
六、“所有公墓回归公益属性,统一由政府建设运营”。此建议不予采纳,其原因是:此建议属于公墓建设经营管理范畴,不属定价内容,建议由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提交政府研究。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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