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年3月16日,中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管理细则的通知》(中宁政规发[2022]2号),有效期至2025年4月15日,现已过期。为进一步强化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全流程监管,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采纳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后,修定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该《细则》于2025年10月17日提交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按照会议要求,再次征求了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矿山企业的意见,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在此期间,可以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286344979@qq.com,也可拨打电话0955-5649989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
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2.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管理细则》起草说明.pdf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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