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是一年一度的质量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居民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提升广大老年消费者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9月13日,市场监管局借助全国质量月活动契机,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富康广场开展产品质量科普宣传,为老年消费者擦亮选购之“睛”。
活动现场,秋风送爽,人流熙攘。工作人员将本局查获的保健品、白酒、化妆品、燃气软管、燃气灶、枸杞等2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摆放在咨询台上进行展示,吸引了过往人群的“目光”。“自2018年10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应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加14位阿拉伯数字,不再标注“QS”标志,像这些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1日以后且外包装上还标注QS标志的食品,就是典型的假冒伪劣商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这款外包上标注疾病治疗功效的‘保健品’可千万不能购买呀!”执法人员向在场老年群众详细讲解了假冒伪劣产品在外形、商标、标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向他们科普了选购保健食品和其他商品时应注意的事项等知识,并呼吁在场老年群众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理性选择养老产品及服务,警惕养老骗局,防止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本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单页》《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宣传折页》等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条,现场解答老年群众咨询200余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市场监管工作与老年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质量安全关乎老年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工作职能持续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反诈护老”的社会氛围,全力以赴守护好老年群众“钱袋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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