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1024/2019-0000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2-28 09:03: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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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食品监管科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属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在日常监督执法中的功能,实现监督执法与快检技术应用的有机结合,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快速检测计划,现就做好我县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9年2月11日至10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全县计划共完成食品快速检测任务不少于4540批次,其中城镇、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完成不少于350批次检测任务,石空、大战场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完成不少于280批次检测任务,鸣沙市场监督管理所完成不少于200批次检测任务,喊叫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完成不少于80批次检测任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食品超市快检室每个完成不少于500批次食品快速检测任务。
三、工作重点
1.重点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农村的食品零售店、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农村自办宴。
2.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节日食品。
3.检测项目:餐具洁净度、农药残留、双氧水(过氧化氢)、二氧化硫、甲醛、亚硝酸盐、酸价、过氧化值、极性组分、硫酸铝钾等项目。
四、工作职责
1.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检测计划,负责具体开展快速检测工作。按照“谁检测谁录入”的原则,负责实时上报检测数据,做好表格、文书的登记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快检不合格食品及投诉,监督辖区农超快速检测室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按月上报《2019年宁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统计台账汇总表》和《2019年宁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统计报表》。
2.食品科职责。每季度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快速检测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排名,对不能正常开展检测完不成快速检测计划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及时上报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对全县快检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局食品科。
五、对不合格样品的处置
1.样品快检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进行监督检验,检测程序和办法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11号令)执行。
2.对问题样品抽样后,经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报告后,对结论为不合格的样品,立即立案调查,进入核查处置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深刻认识快检技术在基层监管和执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探索实施“快检筛查、靶向检验”的检测模式。按照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目标,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经快速检测不合格食品,按照规定程序抽样,依程序进行核查处置。快速检测监管信息由食品科汇总后上报市局统一发布,各监管所不得擅自发布。
三是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指定专人,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的《2019年宁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统计台账汇总表》和《2019年宁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统计报表》。报送县局食品科(excel格式电子和书式盖章)。(联系人:麦靖 联系电话:0955-5024707 电子邮箱:znxspk@163.com)
附件:
3.2019年中宁县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食品超市快检室名单及任务分配表.pdf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