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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电器产品安全消费警示

索引号 640521024/2022-0020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4 09: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规范管理综合业务室
有效性 有效

冬季是电器使用易发火灾的高发期,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电器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意查看标识

消费者在选购电器时,要综合考虑电器的质量、性能、使用寿命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要注意产品标识、规格、型号应与说明书一致,应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3C标志)、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代号等;选购时,还应检查产品的生产日期,确认是否近期生产,超过两年以上的尽量不要购买。对于可以作为移动电源使用的产品,还应注意查看“额定容量”,选择到正规商场(店)购买,以防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二、注意安全使用

消费者在使用电器过程中,应当注意其他附属设备的安全要求,要使用带地线的三孔插座。不要在电器上覆盖遮挡物,以免使电器散发热量不及时,点燃遮挡物造成火灾。家中无人或长时间离家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在使用中发现电器有问题应该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与经销商和售后联系,不要自行检修故障。

三、注意摆放位置

电器摆放应远离可燃烧物。特别是在使用电暖器时,要离墙不少于20厘米,保持电热器与其他物品的安全距离;应放在小孩不易碰触的地方,避免放在高处造成跌落点燃周围物品,造成火灾。

电器使用涉及人身和生命及其财产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置和使用电器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使用注意事项,并且要索取和保存好电取暖器的购物凭证,网购时要保留好交易记录等,如遇消费纠纷或发现有涉嫌假冒伪劣商品,应拨打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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