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452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综发〔2018〕35号)的要求,现对第452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百隆商城旁恒辰世纪B区3楼飞跃轮滑俱乐部噪音扰民
二、牵头(责任)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
三、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3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张明、执法大队队长黄风宏、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镇所副所长孙文龙到飞越轮滑俱乐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飞越轮滑俱乐部于2017年4月开始营业,营业前对经营场所地面进行了隔音处理,至今没有向县环保部门申请出具环境监测报告;2017年7月,由于音响声音过大,按照周边商家住户要求,该俱乐部对经营场所进行了部分隔音处理,采用3厘米厚石棉板和5厘米厚石棉网对南北坐向的10个窗户进行了封堵,未对东西坐向的8个窗户做隔音处理,但噪音仍然较大,再加上营业时间较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边商家住户,2018年6月14日,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噪音环境监测,结果显示该俱乐部噪音未达到《社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标准。
四、整改措施:
针对中宁县飞越轮滑俱乐部噪音扰民问题,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宁城责改字〔2018〕第1-05号),责令其自2018年6月13日起停业整改。2018年6月13日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召开会议,成立了由局长张明任组长,各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第452号转办件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中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第452号转办件整改方案》,2018年6月14日15时,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噪音环境监测,结果显示该俱乐部噪音未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标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制定的整改措施逐项落实。
1、责令中宁县飞越轮滑俱乐部对相关措施落实整改。2018年6月15日,该俱乐部针对音响功放音量过大的问题,将原有的4个音响拆除2个,保留2个,并控制音量在标准范围内,把主机音量调至最低,确保不影响周边商家及住户正常生活;2018年6月16至17日,该俱乐部聘请专业的装潢公司对营业场所东西坐向的8个窗户用5厘米的石棉网进行填充,再用3厘米的石膏板复压到石棉网上,进行全封闭处理,有效的降低了噪音排放。
2、2018年6月20日开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配合,对全县餐饮娱乐行业、公园、广场噪音扰民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五、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6月20日,中宁县飞越轮滑俱乐部噪音扰民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对恒辰世纪B区飞越轮滑俱乐部周边商家及住户噪音扰民整改情况进行测评,李翔、周慧茹等5位测评人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满意度100%,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六、验收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三部门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件办理要求,对中宁县飞越轮滑俱乐部现场及周边进行实地督察验收,经验收,飞越轮滑俱乐部已按照相关整改措施清单全部整改到位,噪声已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宁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宁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5-5030107
联系地址:中宁县行政中心
中宁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