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审批服务管理局编制了中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审批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中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开。网站地址为:http://www.znzf.gov.cn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属于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本单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申请人。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中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中宁县新区正大路与富康路交汇处审批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55-5619651
传真号码:0955-561965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地址:znzw123@126.com
邮政编码:7551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中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交受理机构确认。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申请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们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中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管理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955--5619651。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