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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中宁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公开我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收费项目、监督保障措施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宁县发改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依法指定的信息公开场所公开,网址如下:(http://www.znzf.gov.cn/)此外,还将采用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门户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人事信息、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留存期限不超过1年。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告,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中宁县发改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中宁县平安东街政府行政楼西侧331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955-5021370,传真号码:0955-5021370,电子邮箱:znxfgj338@163.com,邮政编码:755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中宁县发改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不要条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相关单位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监察机关和上级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中宁县发改局信息公开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