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宁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中宁县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岗位设置;科技法规政策、政策解读、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建议提案、公示公告、信息公开制度;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中宁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中宁县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中宁县宁安东街民政局四楼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00-18:00;冬季:8:30-12:00 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955-5021369
传真号码:0955-5021369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现场申请、信函申请、在线申请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中宁县科学技术局综合办公室领取《中宁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中宁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提交即可。
3.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答复
中宁县科学技术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进行登记,除可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需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属于不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中宁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或补充申请。
三、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