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中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宁县审计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即时更新。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得中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中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概况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部门内部人士任免。
3.行政权力。主要包括:
(1)行政权力专栏建设情况。
(2)行政权力目录编制、运行图公开情况。
(3)其他应公开的行政权力。
以电子政务外网(即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为主渠道公开。
4.审计业务情况。主要包括:
(1)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跟踪审计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
(3)其他审计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
(4)本部门文件政策解读。
5.审计公示公告通知
(1)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2)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审计通知书
(4)经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核准的跟踪审计公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5)经县委、县政府核准的其他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6.本部门财政信息。主要包括:
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7.本部门招投标信息。主要包括:
本部门招投标相关情况。
8.其他应予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中宁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主渠道,同时通过中宁县审计局公示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中宁县审计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一般信息在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要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重要政策出台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策解读,事关民生的重要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联系方式
中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中宁县审计局办公室、法规审理室。
地址:平安东街中宁县财政局四楼审计局。
联系电话(传真):0955-5021949
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nzf.gov.cn/
二、中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中宁县审计局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中宁县审计局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中宁县审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中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将被附注理由后及时退回,申请人可以在补充完备申请要件后重新申请,重新申请不受退回次数的限制。
2.正式受理。中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不能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宁县审计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宁县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中宁县审计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表1).pdf
附件2:中宁县审计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表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