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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4年3月2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

索引号 640521015/2024-0004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0 09: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5639150  (环境影响评价室)传真电话:0955-5023697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宁县鸣沙镇彭家大疙瘩枸杞供水工程(二期)

中宁县鸣沙镇五道渠

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鸣沙镇五道渠村,中心坐标:6号蓄水池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度1分12.422秒,北纬37度32分29.331秒);7号蓄水池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度0分13.714秒,北纬37度31分49.394秒);8号蓄水池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5度0分54.655秒,北纬37度31分54.260秒);9号蓄水池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度1分56.917秒,北纬37度31分38.502秒);管线工程起点坐标(东经105度58分19.619秒,北纬37度32分56.309秒);分叉点坐标(东经106度0分26.479秒,北纬37度31分57.099秒);北侧延伸终点坐标(东经106度1分6.416秒,北纬37度32分28.771秒);东侧延伸终点坐标(东经106度1分53.073秒,北纬37度31分36.474秒),主要建设内容:3级泵站工程、4座蓄水池工程(6号、7号、8号、9号各9.8万m³)、管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6449.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占总投资3.57%。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不得带泥上路等。运营期,贮存库为全封闭建设贮存大修渣、除尘灰、铝灰和炭渣易产生粉尘,采用密封防腐吨袋收集,使用扎带和密封胶带封口,防止堆放过程产生粉尘。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废水及清洗废水。采取以下措施:施工营地各设置洗车平台1座,10m3沉淀池1座,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轮胎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在6#蓄水池和9#蓄水池旁分别设置1座100m3的沉淀池,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蓄水池内。②施工营地内设有环保旱厕,定期清掏后作为农家肥使用,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营运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营地,高噪声施工材料加工点远离敏感保护目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主要产生蓄水池开挖废土方,本项目蓄水池多余土方运送至指定弃土场区域,弃土场面积286.48亩;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垃圾转运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营运期产生固废:泵站定期需进行维护,本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维护,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由维护单位带走处置,本项目不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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