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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3年2月1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640521015/2023-0002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6 09: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5639933(环境影响评价室)传真电话:0955-5023697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宁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新堡镇、鸣沙镇、石空镇、大战场镇、太阳梁乡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涉及的5座垃圾中转站分别位于于中宁县新堡镇、鸣沙镇、石空镇、大战场镇和太阳梁乡。新堡镇垃圾中转站中心坐标(东经105°41'14.532",北纬37°28'27.644");鸣沙镇垃圾中转站中心坐标(东经105°51'53.177",北纬37°33'13.248");石空镇垃圾中转站中心坐标(东经105°39'1.801",北纬37°32'54.978");大战场镇垃圾中转站中心坐标(东经105°36'32.443",北纬37°20'38.722");太阳梁乡垃圾中转站中心坐标(东经105°50'30.541",北纬37°40'50.109")。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堡镇垃圾中转站总建筑面积409.38m2,其中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250.6m2,建筑高度7.50m,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36.1m2,其中环卫工人休息室为11.34m2,值班室为11.34m2。配备日处理能力为150吨/天的垃圾压缩设备1套,配套6个18立方米垃圾压缩箱,3辆25吨钩臂车,并预留远期发展机位,负责收集新堡镇、宁安镇、舟塔乡的生活垃圾。鸣沙镇垃圾中转站总建筑面积为261.4m2,其中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125.3m2,建筑高度7.50m,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36.1m2,其中环卫工人休息室为11.34m2,值班室为11.34m2。配备日处理能力为50吨/天的垃圾压缩设备1套,配套2个12立方米垃圾压缩箱,1辆18吨钩臂车,负责收集鸣沙镇的生活垃圾。石空镇垃圾中转站总建筑面积为261.4m2,其中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125.3m2,建筑高度7.50m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36.1m2,其中环卫工人休息室为11.34m2,值班室为11.34m2。配备日处理能力为50吨/天的垃圾压缩设备1套,配套2个18立方米垃圾压缩箱,1辆25吨钩臂车,负责收集石空镇的生活垃圾。大战场垃圾中转站总建筑面积为261.4m2,其中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125.3m2,建筑高度7.50m,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36.1m2,其中环卫工人休息室为11.34m2,值班室为11.34m2。配备日处理能力为50吨/天的垃圾压缩设备1套,配套2个18立方米垃圾压缩箱,1辆25吨钩臂车,负责收集大战场的生活垃圾;太阳梁垃圾中转站总建筑面积为261.4m2,其中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125.3m2,建筑高度7.50m,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36.1m2,其中环卫工人休息室为11.34m2,值班室为11.34m2。配备日处理能力为50吨/天的垃圾压缩设备1套,配套2个18立方米垃圾压缩箱,1辆25吨钩臂车,负责收集太阳梁和渠口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总投资2609.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8.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收集、储存以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建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气是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垃圾中转站各站内分别设置1套负压降尘除臭系统(由风管、除尘器、风机、生物液洗涤塔、控制系统等组成),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同时设置1套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对转运间内恶臭进行有效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水公共厕所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分别经各中转站配套建设的5m3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各乡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各垃圾中转站分别设1座5m3渗滤液池,用于暂存垃圾压缩液。压缩液定期转运至中宁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池,经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一级DTRO→二级DTRO),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噪设备均设置在中转站内,设备设置消声减振基础垫、消声器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滤膜。生活垃圾经压缩后运往中卫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5座垃圾中转站共设一体化移动式压缩机14台,废滤膜经压缩后运往中卫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5.地下水防渗:垃圾中转站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性能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基础必须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公共厕所做一般防渗,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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