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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2年11月25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640521015/2022-0038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5 15:5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5639933(环境影响评价科)传真电话:0955-5023697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宁县徐套乡红柳村蓄水池建设项目

中宁县徐套乡红柳村

中宁县徐套乡人民政府

宁夏天信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徐套乡红柳村,中心地理坐标为蓄水池中心地理坐标E:105°31′54.336″,N:36°56′29.976″;蓄水池水管线工程起点坐标E:105°31′49.44″,N:36°56′47.4″,终点坐标E:105°31′53.688″,N:36°56′29.256″,项目总占地面积21305.3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蓄水池工程、加压过滤(泵)房、管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总投资548.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2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42%,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百分百管控要求;施工扬尘及机械运行产生的机械尾气,采取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湿法作业、围挡、场地及道路硬化,建筑材料分区分类合理堆放,加强现场管理,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作业处覆防尘网等环保措施。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冲水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等)、管道充水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营地内设有环保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施肥;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直接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夜间不得施工。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开挖废弃土石方可用于农田建设,项目控制灌溉面积为1820亩,项目弃方为4.18万m³,每亩地覆土23m³,可完全受纳项目弃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蓄水池进水与出水均使用管道运送,调蓄水池防渗主要为池底防渗结构和内边坡防渗。池底防渗为土料结构+复合土工膜防渗。边坡防渗为卵砾石+复合土工膜防渗,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工程运营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土壤盐渍化。

2

中宁县柴塘子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

中宁县徐套乡柴塘子村

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宁夏灿星河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徐套乡柴塘子村,中心地理坐标E:105°35′56.779″,N:36°56′13.975″;项目用地面积4268.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与岸坡结合处设置排水沟;前后坝坡的冲沟开挖回填;坝后坡增设贴坡式排水体;坝顶整修、铺设砂砾石路面;输水明渠末端铺设干砌石;新修上坝道路,修建道路排水沟;新修溢洪道1座,总长176m。总投资15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77%,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作业应符合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搬运时注意尽量减少扬尘,多余的砂石料及建筑材料应及时清运;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等覆盖、洒水作业和车辆清洗作业;在开挖时,应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在临时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数高峰期约20人,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不设住宿和食堂,生活污水主要是如厕废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氨氮和SS。生活污水按20L/人•d计,则总用水量为0.4m3/d,本工程施工期为5个月,则施工期预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m3。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附近村民家设施,可减少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⑵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运输车辆冲洗水产生的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间将修建临时沉淀池1座,容积均为5m3。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噪声值均能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允许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石方。使建筑垃圾最大利用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能回收或综合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尽量做到建筑垃圾零排放,工程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无弃方产生。

3

中宁县东庄子河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

中宁县徐套乡东庄子村

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中宁县东庄子河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

本项目位于徐套乡东庄子河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05°35′32.524″,N:36°59′21996″;项目用地面积20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骨干坝坝体维修加固、新建溢洪道、输水建筑物维修等。总投资104.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作业应符合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搬运时注意尽量减少扬尘,多余的砂石料及建筑材料应及时清运;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等覆盖、洒水作业和车辆清洗作业;在开挖时,应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在临时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数高峰期约20人,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不设住宿和食堂,生活污水主要是如厕废水,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附近村民家设施,可减少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⑵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运输车辆冲洗水产生的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间将修建临时沉淀池1座,容积均为5m3。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噪声值均能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允许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石方。使建筑垃圾最大利用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能回收或综合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尽量做到建筑垃圾零排放,工程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无弃方产生。

4

中宁县觅麻沟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

中宁县喊叫水乡喊叫水村

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中宁县觅麻沟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

  本项目位于喊叫水乡喊叫水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05°36′16.825″,N:37°03′7.404″;项目用地面积20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骨干坝坝体维修加固、新建溢洪道、输水建筑物维修等。总投资106.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44%,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作业应符合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搬运时注意尽量减少扬尘,多余的砂石料及建筑材料应及时清运;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等覆盖、洒水作业和车辆清洗作业;在开挖时,应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在临时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数高峰期约20人,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不设住宿和食堂,生活污水主要是如厕废水,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附近村民家设施,可减少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⑵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运输车辆冲洗水产生的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间将修建临时沉淀池1座,容积均为5m3。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噪声值均能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允许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石方。使建筑垃圾最大利用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能回收或综合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尽量做到建筑垃圾零排放,工程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无弃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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