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1002/2021-00401 | 文号 | 中宁发改审发〔2021〕157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10 11: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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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大战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定中宁县大战场镇长山湖村水利设施配套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为完善大战场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0〕624号)及中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宁民宗函〔2021〕1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宁县大战场镇长山湖村水利设施配套项目。
一、项目建设单位:中宁县大战场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宁县大战场镇长山湖村
三、项目名称:中宁县大战场镇长山湖村水利设施配套项目
四、项目代码:2107-640521-04-01-328751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砌护渠道17条,长2.78千米,其中D40型农渠15条长2.30千米;D50-2型斗渠2条长0.48千米。配套渠道建筑物186座,其中D40简易农渠口8座,0.5*4米生产桥11座,DN400*4米管涵13座,D50简易闸15座,D40简易闸6座,畦田口(开敞式)133座,C25砼硬化道路6条共计1.05千米,灌溉面积为300亩。
六、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0.5万元,其中工程费45.42万元,临时工程费0.91万元,独立费用4.17万元。资金来源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七、建设期限:2021年7月—2021年11月
八、项目管理及职责:你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详细勘测,项目布局及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