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1025/2021-0010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31 14: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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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宁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中宁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县减灾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受近期持续低温影响,2020年12月29日,黄河宁夏石嘴山河段首次出现流凌,标志着黄河宁夏段进入了2020至2021年度凌汛期。流凌自黄河宁蒙交界麻黄沟至平罗高仁镇,长度90公里,密度10%至30%,较多年平均推迟14天,较去年提前2天。
沿黄各乡镇要加大巡堤查险频次,及时封堵穿堤渠涵、沟涵,以防河水倒灌;交通、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要提前进行检查,落实河道内浮桥和在建桥梁度汛监管以及枸杞博物馆、生态连城项目区等薄弱环节的防御措施,加强河道工程隐患排查;住建部门要高度关注中宁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主线管网建设项目主管网穿黄隧道工程,严格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应对措施到位;应急部门要加强与水务、气象等部门联系,强化联合会商研判,认真落实队伍、物料和机械设备,确保反应迅速、应对有效;水务部门要利用流凌前有限时间,要抓紧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深入开展防凌隐患排查整治,抓紧对重要工程、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漏风险、不留隐患,同时要加强与水文部门联系,加强水文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发布封开河预报过程,监测断面凌情、水情变化,并在关键时间节点,加密测报频次,为防凌工作提供依据;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和凌情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关键时期要加密测报,掌握凌情的最新动态,为防凌决策和指挥调度提供科学依据。其他成员单位要加强行业内涉河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逐处落实度汛方案和责任措施。各部门(单位)要分工协作,形成防凌抢险救灾工作的整体合力,主动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凌汛灾害,全力确保黄河防凌安全。
中宁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