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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1021/2023-0003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28 15:15: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卫生监督所
有效性 有效

县卫生监督所:

现将《2023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执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下沉监督执法力量,加快行政职能转变,进一步降低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主体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保障检查对象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一单两库”公开及抽查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协同推进原则。将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与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有效落实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要留痕、过程可追溯。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成立中宁县卫生健康局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科   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杨淑琴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马  欣   卫生健康局法制法规室工作人员

        尚陵琦   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

        田立新   卫生监督所公卫监管科主任

        朱红艳   卫生监督所综合稽查科主任

        毕  晟   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管科主任  

        吴海萍   卫生监督所职业监管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监督所,杨淑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尚陵琦同志负责统筹安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具体工作。    

三、建立“一单二库”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项目及内容,县卫生监督所综合稽查科负责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各业务科室分别填报各专业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及抽查方式等,综合稽查科集中统一汇总上报。

(二)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对县域内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医疗机构进行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结合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基础数据,由综合稽查科建立健全被监管对象名录库。名录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各业务科室负责配合稽查科做好被监管对象名录库的信息建设,确保被抽查对象信息的准确性、唯一性。

(三)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综合稽查科将符合条件的一线卫生监督员全部列入执法人员名录库,主要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执法证号、发证机关、所在科室、工作职能等基础信息,做好执法人员建库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四、规范抽查流程、确定抽查时间

(一)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2023年度组织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2次,一次职业卫生(用人单位)随机监督检查,一次医疗机构随机监督检查。按照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http://172.31.119.202:8081/)为全县统一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为抽查检查等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平台中被监管对象总数5%的比例进行抽取,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被监管单位5家、医疗机构被监管单位10家共计抽取15家被监管单位。同一检查对象不同专业的检查应考虑予以整合,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

(二)抽查时间

1、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双随机抽查

(1)任务抽取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0日

(2)任务开始时间: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31日

2、医疗机构双随机抽查

(1)任务抽取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10日

(2)任务开始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31日

(三)选择检查方式

1.本次随机抽查主要以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为主,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需求依法采取书面检查、网络核查等方式,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2.每次行政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要填写《中宁县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并由被检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中宁县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四)组织检查。发起任务后,牵头科室根据抽中的检查对象和随机匹配的执法检查人员成立联合抽查组。牵头科室主任担任组长,参与部门执法人员为成员。联合抽查采取组长负责制,由组长统一协调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等,有序开展联合抽查,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

(五)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对被抽查对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规定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以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六)抽查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联合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检查人员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http://172.31.119.202:8081/)录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检查结果录入应准确及时。牵头科室将本次抽查工作形成总结上报中宁县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本次跨部门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理念,把其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新型监管模式、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开展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财物,坚决杜绝权力寻租现象。对于随机抽查监管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监管实效。要把跨部门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员培训,注重监管实效,提高执法能力,确保既要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附件:1.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pdf

      2.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名录库.pdf

      3.县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记录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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