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中宁
环境整治情况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环境整治情况

中宁县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9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640521016/2021-0004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7 17:1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中卫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9项:关于“一些部门职责不清,工作被动。谈话发现,中宁县住建部门对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清,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站存在的问题不清楚。”的问题。

牵头单位: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

(一)加强理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继续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协调处理重点问题,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保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同步发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精准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紧盯目标任务,压实环保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强硬的措施,推动环境保护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压实整改任务。坚持把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包抓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坚决推进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

(一)学习成效显著。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2021年以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重要文章,在局党委会议上6次,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党史学习教育30次;党委会上研究环保整改问题4次,通过“以学促改”“以改压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整改得动力保证。

(二)县城环境优化。在全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的同时,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狠抓农贸市场等卫生死角,集中整治垃圾乱扔、广告乱贴等突出问题,铲除“牛皮癣”4190张,清理各类条幅广告480处,扫除商家店外杂物198处,拆除违章建筑2处,累计清理垃圾40.8吨;拓展“以克论净”深度保洁范围,实行“全天候”保洁和“无缝隙”分类管理,为群众安居生活营造了干净整洁的县城环境。

整改验收情况:

通过整改,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并组织落实,按期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具备了整改销号的条件,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宁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立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联系电话:0955-5023697

联系地址:中宁县滨河路

                 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立县战略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中卫市网站 自治区网站 国家各网站 新闻媒体 其他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