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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7·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索引号 640521025/2023-0006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9 14:3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应急管理局
有效性 有效

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7·26”

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7月26日17时30分许,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对烘干后枸杞进行装袋过程中,因烘干车间西侧墙壁上空气开关接线端的两根相线触及人体,造成1人触电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中宁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8月4日成立了由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公安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总工会、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宁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7·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论证、综合分析、查阅有关资料、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罚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1.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4日,位于中宁县物流园区东星汽车配件仓储中心11号,营业厂房为租赁所有,时间自2016年3月至2026年3月,具有安全生产租赁协议。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某;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社会信用代码:91640521MA75WYNLXU;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运输、储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二)事故装置基本情况。

事故装置为卸料筛、升降机共用的电源线,该电源线由西墙处空气开关引入,接线要求为三相四线制,额定工作电压380V。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7月26日17时30分许,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业人员杨某治将装有枸杞的卸料车从烘干仓拉至仓外升降机一端,准备抽去卸料车上的铁销进入装料工序。随后杨某治在经过升降机旁的窄道时,因身体挤压摩擦到从墙上空气开关接往地面升降机电源线的接线端,致使该电源线其中的两根相线与墙上空气开关脱离,脱离的两根相线接线头均触及杨某治背部,与尚未脱落的另一根相线构成电回路,致杨某治触电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17时31分许,同车间作业人员马某虎发现杨某治横躺在地,立即上前查看杨某治身体状况,并向卸料筛后的几名工友发出呼唤。见状,现场作业人员阎某蕾上前将电闸一把拉下,随即电话告知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剩余人员联合将杨某治抬至安全区域后,对其按压胸口进行心肺复苏。17时33分许,张某拔打了120急救电话,17时52分许,120救护车将杨某治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宣布杨某治受电击致其死亡。

三、事故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杨某治,男,回族,48岁,小学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642*************1X,籍贯:宁夏海原县。

(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杨某治身体挤压摩擦到从墙上空气开关接往地面升降机电源线的接线端,导致该电源线端两根相线脱落,杨某治因未注意到脱落相线,身体随即直接与之接触,触及杨某治身体的两根相线与尚未脱落电源线的另一根相线构成电回路,造成杨某治触电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事故空气开关未安装保护门及漏电保护装置,且对用电设备外壳未进行接地,致使漏电后开关无法及时断开,加之设备操作区域狭窄,接线不规范,随意用软管包裹电源线,未固定线路,也未进行线路穿管,线路连接混乱且不牢固,以及作业人员杨某治未采取绝缘防护措施来回穿行作业。

2.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对作业现场违规接电问题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治理,未及时检修及更换带有故障的电气设备,并对产品装运线上的卸料车、升降机等机械设备未设置安全操作通道,对现场作业人员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履行辖区监管责任不到位,均未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事故企业违规接电、安全教育培训缺失等问题隐患,未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7·26”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由于企业用电不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有漏洞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缺失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如下:

(一)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建议

1.张某,男,汉族,身份证号:130*************33,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对作业现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建议由县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责任单位的处罚建议

1.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事故中,对现场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不全面,未及时消除电气设备隐患,未按要求设置机械设备安全操作通道,且未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体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由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其处3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未督促事故企业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对事故负有行业监管责任,建议由县分管领导联合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对事故企业作业场所基础性安全隐患

排查不全面,未及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隐患,对事故负有辖区监管责任,建议由县分管领导联合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对其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扎实开展风险辨识,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电气、机械等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全面提升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确保进厂作业人员熟知岗位安全知识。

(三)压实部门监管职责,堵塞安全监管盲区。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所辖枸杞加工企业、工程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排查整改用电、消防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辖区安全监管责任,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辖区内生产经营场所、厂中厂企业作业设备、电气管线等方面风险隐患。齐抓共管压实日常监管责任,堵塞企业安全监管盲区,确保企业在思想上重视,管理上严格,积极主动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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