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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11.10”水木兰亭住宅较大火灾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索引号 640521025/2022-0011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5 10: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11月10日,中宁县水木兰亭小区10号楼3单元902室发生火灾,火灾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县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该起火灾事故进行了调查,查明了原因,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对事故相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整改防范措施,形成了《中宁县“11.10”水木兰亭住宅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消安委〔2021〕4号),中宁县政府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宁安镇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火灾事故整改评估组,对中宁县“11·10”水木兰亭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部分行业部门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处理意见中,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强化组织领导与工作措施、加强消防能力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等方面梳理清单,通过听取汇报、核查事故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查阅整改措施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中宁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对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经评估组核查,事故责任追究均已落实。

(一)相关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相关单位已对蒋文娟、赵金瑞等人落实责任追究。

(二)相关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宁安镇人民政府、中宁县公安局、中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向中宁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已由中宁县委、县政府组织集中约谈。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中宁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细化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一)吸取教训,持续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落地火灾发生后,县政府第一时间召开消防安全联席会,按照“县政府统筹组织、各行业部门分头推进落实、各街道办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构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划分。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坚守消防安全底线,推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深入开展高层住宅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

(二)着重强化工作举措,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宁安镇政府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2021〕61号》,积极发动全镇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人员、基层网格人员,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开展拉网式的大排查工作,对辖区13个村,14个社区的住宅小区进行逐楼、逐户消防安全“敲门”行动。重点排查使用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并定期进行回访,跟踪整改情况。

县市场监督局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各监管所、各业务室(队)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同时组织对引起火灾的同款扫地机器人进行全县范围内的拉网式排查,并对该款扫地机器人进行溯源调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即召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部署会议,对“11.10”火灾事故进行通报,深入反思,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求各警务室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进门入户开展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重点检查居民小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私拉乱接电线、乱堆杂物等消防违法行为。

县住建局对水木兰亭小区的管理单位中宁县金温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管理人进行了约谈,下发了《关于加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并对全县25家物业公司和全部住宅小区进行了排查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了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停用、堵塞和电气线路老化、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隐患。

中宁县金温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深刻吸取水木兰亭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教训,安排物业人员对小区内各个楼栋电气线路、楼栋消防设施、地下车库消防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了全面排查,要求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频次,在各楼栋张贴倡议书和消防安全须知,在业主群内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和消防宣传影音资料。

中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认真分析研判了此次火灾事故教训,深入研判分析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和薄弱环节,组织对全县高层住宅小区和其他高层建筑开展“拉网式”集中专项整治,共排查单位196家,高层建筑266栋,督促整改隐患386条,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28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教培训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网络媒体拓宽宣传途径,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火灾事故案例进行报道,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及其中的教训,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积极探索执法+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模式,认真组织群众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正确认识火灾危险性,提高发现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能力,普及防火灭火常识以及逃生自救知识,学会报火警、辨别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安全逃生的基本技能。各社区通过加大电气火灾、电动车消防隐患整治宣传力度,以社区网格为单元,充分发挥安全巡查员、网格员作用,结合本辖区内真实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利用张贴公告、向经营者发送告知书、面对面等形式强化宣传,教会民众辨别事故安全隐患,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四、评估意见

经综合评估后,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紧紧围绕防范和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整改,强力开展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行业部门积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乡镇政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深入开展高层住宅的排查整治,提升了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从评估情况看,还存在整治不彻底、整改效果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为深化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要持续加强消防专项治理和日常安全管理。要认真汲取本起火灾事故教训,持续对高层建筑、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不放过一个漏洞、不放过一个盲点、不放过一个隐患,强化预防,重拳整治隐患。严肃追究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不到位,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以及单位、个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同时针对火灾高风险场所的火灾规律特点,以风险特征为指引,结合消防安全形势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的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开展区政府挂牌整治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运用联合督办、工作考核等方法,每年定期挂牌一批、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

二是要切实压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认真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找准出租房、“多合一”场所、沿街小门店、九小场所等火灾多发场所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电瓶进屋充电等行为,要依法查处、清除、制止,切实降低消防安全风险。

三是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沿街商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案例警示和宣传提示,通过各类途径广为传播,用惨痛的火灾教训真正触动社会群众。针对居民家中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组织乡镇、社区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醒购买国家认证的合格电器产品、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加强火灾报警常识宣传,一旦发生火灾,起火单位和现场人员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报警;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引导公众安全停放和充电;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提升群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警钟长鸣,建立长效机制。要深刻汲取居民家庭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发挥各级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主体的领导和监督,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健全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会商机制和派驻指导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联系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推动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住建部门要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督查检查,与消防救援机构健全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信息互通机制,对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吊销相关资质,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


中宁县“11·10”水木兰亭住宅较大火灾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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