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1018/2021-0001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5-28 14:4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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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宁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管理站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当前,已进入夏季,落水溺水事故易发多发,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现就加强全县涉水领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水域安全管理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单、标语等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夏季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加强安全防护,远离不安全水域,不参加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涉水活动。
二、明确水域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本辖区水域安全管理,逐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将水域分片落实到各村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各水域所有单位和管护单位严格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和“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水域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特别是要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水域安全巡查和安全警示制度,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员。
三、落实溺水防范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对辖区或管理的蓄水池、湿地湖、淤地坝、鱼塘(垂钓池)、河道危险地段及旅游风景区、湿地公园涉水区域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该封堵的封堵,该围护的围护,该警示的警示,确保不留丝毫安全隐患。各水域管理和责任单位,要在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区域和重点部位,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牌,告诫群众注意安全;进一步加强安全巡查,严防学生等闲杂人员进入蓄水池、水库管理区,对进入危险水域的人员要劝说制止、强行清退,尽可能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做好应急值班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正确引导舆论,要开展有效救援,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中宁县水务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