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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城区域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521008/2021-00008 文号 中宁公发〔2021〕39号 生成日期 2021-04-15 11: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公安局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县城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以下简称“电动车”)突出问题整治,有效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总第021号B类第009号《关于加强县城区域内非机动车交通安全治理的建议》提案要求,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到10月份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规范县城区域道路通行秩序,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电动车多人乘骑、并排骑行、不戴安全头盔、侵占机动车道、随意停放、逆向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增强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性和文明行车意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政委刘勇任组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殷玉鑫、教导员孙振华,城关派出所教导员吴锐任副组长,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城关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三、整治重点

1.重点车辆: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

2.重点违法行为:酒后驾驶、多人乘骑、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载货)、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随意穿行、侵占机动车道等突出违法行为。

3.重点区域:城区道路

四、工作措施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价格低廉、年龄适应性大、对道路无特殊要求和违章违规零成本等特点,大量涌入居民家庭,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主要代步交通工具,但因其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在路上乱行乱停,既扰乱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又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加强管理刻不容缓。

(一)排查摸底,掌握情况。交巡警大队要立即对县城内售卖电动车销售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市面上销售的主要品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出售量;城关派出所要结合“百名民警进万家”活动,安排各警务室对辖区群众家中电动车进行排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电动车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底数清楚,为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交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以宣传引领整治,用战果推动宣传,切实营造浓厚的整治声势,将宣传贯穿整治行动始终。一是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将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广而告知,为专项行动预热,同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志愿者、警务(禁毒)专干和民辅警通过手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拍摄电动车交通违法图片、视频,收集电动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过电视、双微平台等媒介进行曝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微直播、记者随警报道或违法当事人现身说法等活动,提升整治宣传效果。四是通过校讯通、社区等基层单位微信工作群,向学生家长、居民等转发整治战果、曝光典型案例,增强舆论范围和整治声势。五是依托“七进”宣传工作和宣传阵地,把近年来辖区电动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制成宣传展板或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和展出,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三)集中整治,专项打击。交巡警大队要落实“高峰站点、平峰巡线、低峰查违”的勤务要求,紧紧围绕城区道路、城郊结合部以及校园、快递公司、外卖公司周边道路,通过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严管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要建立“包保”责任制,对县城城市道路要包路到人,确定目标任务,制定奖惩办法,常态化强化路面管控,在县城主要交通干道路口、城郊结合部及建筑工地、机关事业单位周边路段和商业圈、劳务市场、上下班和学生上放学时段,严肃查处多人乘骑、不戴安全头盔和违法载人(载货)、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及随意掉头穿行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努力规范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带领驾校学员、交通志愿者,在城区道路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进行查纠和劝导,边查纠、边发放宣传资料,边拍摄典型交通违法,增强整治效果。部门联动协作,建立与城市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清理乱停乱放现象,合理规划电动车停放区域,规范电动车的停放秩序管理。对查处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处罚相结合,通过现场教育、抄写法律法规、观看警示片和行政处罚等方式,不断提升电动车驾驶人的遵章守纪意识,形成严管严处的震慑声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县委政府和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当前我县处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关键时期,恰逢建党100周年,要求更高、责任更重,交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管理模式,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

(二)注重执法效果。要依法严格管理电动车交通行为,日常执法过程中要以说服劝导为主,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对不服从管理、屡次违法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打消侥幸心理;对抗拒执法、侵害民警正常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惩处,并进行曝光,真正形成“严管、严查、严处”的氛围;对暂扣的车辆要进行造册登记,防止丢失损坏。

(三)规范执勤执法。交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辅警在执勤执法中,要规范着装,按要求配戴执法记录仪,文明执勤,严格执法。执法过程中要向当事人讲清法理、事理、情理,将文明执法贯穿在工作的每个环节,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媒体炒作,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充分利用照(摄)相机、执法记录仪等科技手段,加强现场执法音视频资料的收集和固定,提升执法公信力,保障民辅警执法权益。

(四)加强督导检查。整治期间,局领导不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整治行动落地见效。同时,交巡警大队要在规定时间向县政协办公室上报阶段性整治进展成效和提案的办理结果,及时征求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议,确保提案的圆满办结并取得满意效果。



                                中宁县公安局

                                2021年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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