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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5号提案答复

索引号 640521004/2020-00180 文号 中宁教体函〔2020〕236号 生成日期 2020-09-29 17: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有效性 有效

尊敬的党静,马建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城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改革提档晋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乡村级学校的撤并,乡下学生进城上学的越来越多,给县城学校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随着学生的增加,我县教师编制数没有增加,区编办反而逐年核减17个编,城区学校的编制数也在逐年减少,岗位职数也在减少,老师的职称评审、晋档晋级也成为当下重要问题。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117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区中小学及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在国家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建立全区统一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分别是高中2.5∶5∶2.5(其中全区示范性高中为3∶5∶2);初中(含特殊教育学校)是1.5∶5∶3.5;小学幼儿园是1∶5∶4,我县两所高中都是按照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来核算岗位比例的,由学校按照县编制部门核算的教职工编制数根据3∶5∶2的比例来设置本学校的岗位职数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人社部门审批。

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根据编办核定的教师编制数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来设岗的。各学校都按照调整后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到独立法人单位。在今年的岗位设置时,我局于人社部门积极沟通,将各学校的正高职数放在了副高的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上使用,缓解了岗位晋级的压力。

每年职称是在11月底到12月初评审结束,第二年初我局报请人社部门审核后就对已评职称的教师及时晋升岗位等级,不存在扎堆现象。

对于临近退休的教师,只要任职间隔时间到,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在临退休前都晋升一级。没有影响其他教师正常的晋级。

市人社部门给我县下达评审指数后,我局根据学校的测算后,按照比例将高、中级指数分配到学校,学校进行评审。我局只是根据学校的评审进行审核。

(联系人:白建林联系电话:5036319)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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