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1012/2019-00348 | 文号 | 中宁财发〔2019〕151号 | 生成日期 | 2019-11-19 10:59:4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宁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中宁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民盟县委会、民进县委会、民革县委会、县政协提案委、王新慧委员王 学霞委员、段军委员、孙丽琴委员、吴怀斌委员、毛学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闲置国有资产管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资源整合,我县闲置的国有资产基本都装入了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中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恒通公司),这三家企业主要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为了开展市场化运作,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宁县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实施方案》(中宁党办发〔2019〕197号),明确由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公证处参与,做好资产划转移交,资产划转移交后由接收方负责经营、管理、使用。对于产权清晰的资产依法划转移交;对于产权不清晰的资产,接收方先主动接收,双方做好划转移交登记,随后聘请第三方进一步调查核实,确保划转移交资产产权清晰。
(联系人:鲁海燕 电话:13723331007)
中宁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