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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24/2018-89068
  •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监管科
  • 有效
  • 2018年11月02日
关于县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年11月02日 来源: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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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县委会、政协经科委、工商联、王文华、马林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自工商、质监、食药三局合并成立市场监管局以来,我局一直按照谁执法谁宣传的原则,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采取了电视台宣传、集中学习、食品安全周宣传、面对面宣传、进社区宣传等有效方式,并进一步拓展到进学校、进企业,争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能够识别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2.我局在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了对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教育,通过参加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专业专项培训、本局举办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教育,通过参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形成了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执法行为进行不定期走访,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杜绝了不廉洁行为;

3.在加强执法人员、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培训教育基础上,我局执法人员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从许可证管理、原材料进货查验、过程风险控制、产成品出库检验等多个环节进行规范,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通过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自检实验室、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立快检室、市场监管局建立检测实验室、基层所建立快检室、购置快检检测车等方式加大快检机构建设,通过国家、省、市、县四级抽检和基层所、商场超市快检,对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餐饮具、加工食品等进行全方位的抽检检测,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

4.通过与卫计委、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进行沟通对接,及时对各类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在岗人员符合健康标准;同时对无健康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处罚。

                             承办单位: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1372333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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