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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结果公开

宁夏中卫古城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表日期: 2022年05月25日 作者: 中宁县水务局
来源: 中宁县水务局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我局于2022520日受理你单位关于宁夏中卫古城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的申请。

该项目位于中宁县宁安镇古城子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05°399.1″、北纬37°285″,属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3号主变1台,容量为63MVA。新建110kV出线6回;35kV出线5回;10kV户外电容器成套装置2套,电容器容量4Mvar+6Mvar。项目占地0.5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建设期总挖方0.648万立方米,填方0.199万立方米,弃方0.449万立方米。

经审查,宁夏中卫古城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你单位作出的承诺和专家签署的意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决定准予许可。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开工前将宁夏中卫古城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0.5万元,缴纳至当地税务部门。项目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管的站所要加强后续水土保持监管,对你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未履行承诺,我单位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进行处理。

中宁县水务局

20225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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