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棚户区(白桥) C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报送中宁县棚户区(白桥) C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及审批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中宁县棚户区(白桥) C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宁县棚户区(白桥) C区改造项目位于中宁县境内,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5°46′13.29″,北纬37°38′46.98″,属新建项目。2020年8月20日,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20〕210号)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代码:2020-640521-70-01-006532)。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3栋住宅楼、物业及社区服务中心、地下人防、储藏室、地下停车场、安置区内的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占地7.60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工程建设期挖方量为9.86万立方米,填方9.86万立方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04215.7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118.68万元,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5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6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及结论。
(四)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3%,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3%。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410.1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7.87万元,植物措施280.75万元,临时措施69.19万元,独立费用20.55万元,基本预备费1.8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
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
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其他事项
你公司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中宁县水务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