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训练基地、轮滑训练基地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国共产党中宁县委员会党校:
我局于2021年9月9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民兵训练基地轮滑、训练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的申请。
经审查,民兵训练基地、轮滑训练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你单位作出的承诺和专家签署的同意意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决定准予许可。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开工前将民兵训练基地、轮滑训练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54万元缴纳至当地税务部门,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管的中宁县水土保持工作站要加强后续水土保持监管,对你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未履行承诺,我单位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进行处理。
中宁县水务局
2021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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