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水务局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用水秩序,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34号)有关规定,对国营渠口农场和中宁县轿子山林场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延续,现予以注销并公告,请各取用水单位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用水,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注销取水许可证一览表.pdf
中宁县水务局
2021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