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2049.4万元,同比下降4.1%。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2423.8万元,同比下降19.5%,限额以下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59625.6万元,同比增长2.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
单位:亿元,%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上半年,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4187.1万元,同比下降6.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7862.4万元,同比增长2.2%。城镇的消费仍占市场主力,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2.7%,农村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3%。
按消费类型分:上半年,批发业实现零售额47651.7万元,同比下降20.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2.5%;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42679.2万元,同比增长0.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7.3%;住宿业实现零售额908.8万元,同比增长10.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4%;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0809.7万元,同比增长12.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8%。
2023年上半年批零住餐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
按经营单位性质分:上半年,国有经济实现零售额1421.7万元,同比增长4.9%;集体经济实现零售额351.2万元,同比增长2.3%;私营经济实现零售额32090.8万元,同比下降19.1%;个体经济实现零售额134796万元,同比增长2.5%;股份制经济31960.4万元,同比下降13.9%;其他各种经济11429.2万元,同比增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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